申请条件
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,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、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失业人员。
发放标准
一次性发放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。
申请资料
凭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和有效社会保障卡、生育证明、新生儿出生证明、住院发票原件,在申领人出院或生育后60日内提出申请。
申请方式
微信申请:微信关注“四川e就业”,绑定本人有效身份证完成实名认证,点击“微申报—失业服务—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育补助金申请”申请。互联网平台申请: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(网址:scejy.sc91.org.cn/),点击“个人服务—失业保险一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育补助金申请”申请。
现场申请:失业人员持申请资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。
凉山州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
州本级:0834-3285202 0834-3245093 西昌市:0834-3222539会理市:0834-5631583 德昌县:0834-5282279 会东县:0834-5422357
宁南县:0834-4568669 普格县:0834-4775248 布拖县:0834-8533349
昭觉县:0834-8331138 金阳县:0834-8733460 雷波县:0834-8822003
美姑县:0834-8242728 甘洛县:0834-7812608 越西县:0834-7616076
喜德县:0834-7442484 冕宁县:0834-6722738 盐源县:0834-6362916
木里县:0834-6522308